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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例会制度
2023-03-06 10:29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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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干事例会

1、每月举行一次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

4、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 部长例会

1、每月举行一次例会,主席团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部长报告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及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学生会干部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4、全体干部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部门会议

学生会各部须两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部门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严控出勤率,制作出勤表并做好记录,认真记录每一次会议,出勤表及会议记录本需每月末交于主席团审阅。

四、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

4、由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7、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五、 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由活动负责人员参加。

3、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4、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六、 会议纪律

1、勿迟到。凡迟到5分钟之内者,算迟到一次,迟到2次算一次缺席,迟到5分钟及以上者,算缺席。

2、勿缺席。凡缺席2次者,由学生会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3、勿吵闹。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违者警告1次,经警告无效后,将其喧哗者逐出会场。

4、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团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同时在点名处做好记录。

5、在会场上保持严肃,严禁打电话,看手机,吃零食,违者通报批评。

6、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会上认真实施,必要时做记录。

7、参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或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8、未能出席全体成员会议和部长会议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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