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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2023-03-06 10:28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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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媒体信息发布与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国家、省、学校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院院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学院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具体流程

“三审”:新媒体通讯员一审,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或副处级干部二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

“三校”:通讯员一校,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或副处级干部二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制度的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校园舆论。

2.统一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加强对所办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事项,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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