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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说明
2018-09-19 14:5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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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哪些学生享受教育脱贫政策

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下发各高校的本省生源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分两批:  

第一批名单全部应享受教育脱贫政策(其中,含“未脱贫”和“已脱贫仍享受政策”两类)。  

第二批名单(即补充名单)全部为“已脱贫且不享受政策”的学生,这些学生不再享受教育脱贫政策,该名单供学校查询参考。  

另外,上述名单中包含有休学、退学、已毕业和未报到入学等不在校学习的学生,这些学生不在资助之列。  

二、关于证明材料

对于上述第一批应享受教育脱贫政策的学生,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三种之一即可:①扶贫明白卡的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或第六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这三页复印件;②扶贫手册相关信息页复印件;③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件。这些学生先参评,证明材料可以后补。  

对于个别上述名单中没有的学生,如出现近期才被确定为建档立卡户等情况,需要提供上述①③或②③材料,同时需当地扶贫办盖章确认并签署最新日期。这些学生的证明材料需在学校评定结果确定前提供。  

三、关于不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是否资助

对于已脱贫且不享受教育脱贫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可以视其具体家庭经济状况,如确实仍困难的,可按其他经济困难情况对待进行认定和资助评审。  

四、关于其他特困学生能否享受最高档助学金

除建档立卡学生外的其他特困学生,也有资格参与评定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国家和我省的政策并未规定只有建档立卡学生才能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各学校要予以统筹考虑和评定。  

五、关于外省生源的建档立卡学生

对于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外省(市、区)生源的建档立卡学生,享有与我省学生同等教育脱贫政策。对于其资格的认定,需提供上述第二条中的①③或②③材料,同时需当地扶贫办盖章确认并签署最新日期。这些学生证明材料的提供时间,学校可酌情掌握。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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