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龙子湖校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颜 敏
成员:季荣臣 王 艳 王 健 赵广涛 各院系书记
二、测试对象
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普招本、专科生(含3+2、五年一贯制在校生)。
三、测试项目、单项指标与权重
身高、体重、肺活量、800米(女)、1000米(男)、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单项指标 |
权重(%)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四、测试方式及测试时间
本学年测试工作,分为随堂测试和集中测试两部分:有体育课的班级利用体育课随堂测试,体育课上无法完成的项目由体育课任课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测试;无体育课的班级于10月10日至10月23日进行集中测试。
五、测试地点
学校体育中心(田径场)。
六、测试流程
领取测试卡(交测试卡押金)—50米跑—立定跳远—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仰卧起坐(引体向上)--800(1000)米跑—退还测试卡(退押金)。
测试顺序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
七、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河南省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实施办法的规定,学生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计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记录或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本学年只对测试不及格的学生以及因伤、病、事等原因已获测试部门批准的学生进行补测,其他情况一律不予补测,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照结业或肄业处理(具体规定见附件1);
2、2018级新生在上课第二周内把学生基本信息表交予本班体育课任课教师处。对于不能按时提交学生基本信息表的班级,按照取消测试资格处理,学生本学年测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学生所在院系承担;
3、符合免试条件者应在体育系网页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送交体育系办公室审批、存档。上学年因病、残已提交免试申请表的学生,本学年需重新提交新的免试申请表(样表见附件9);各院系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如伤、病、残、事等),否则一律按照私自没有参加测试处理。擅自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将不得进行补测,伤、病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开具的医疗证明,事假者须持本院系批准证明及相关材料,送交体育系存档,体质健康测试部门将根据测试工作情况,安排至10月23日下午进行补测;
4、参加集中测试的班级由本院系辅导员带队,服从测试人员安排、指挥,对于无辅导员带队的班级,测试部门有权停止该班级的测试资格;
5、参加集中测试的班级需自带1份本班级学生名单用于测试中记录学生成绩(样表见附件4);
6、参加测试的同学提前半小时用餐,以防止激烈运动造成不适和损伤,各班级应在测试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7、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穿牛仔裤、裙子、皮鞋等不适合运动的学生一律不予测试;
8、测试学生必须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参加测试(如:身份证、学生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如发现冒名顶替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考试作弊规定进行处理;
9、由于去年肺活量测试项目的吹嘴已经配发,本学年肺活量测试只提供2018级新生所使用吹嘴,对于老生将不再提供;
10、本学年测试所用的测试卡是循环使用的,是测试仪器识别学生身份,记录测试成绩的器材,为避免测试学生故意丢失、损坏测试卡,每张测试卡押金10元,测试发卡前以班为单位把押金交于测试部门,测试完成后经验查无丢失、损坏等情况,押金如数退还测试班级;
11、各院系需加强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提高体育锻炼意识,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12、各院系需加强学生测试期间的安全教育,避免在测试期间出现伤害事故。
附件内容详见体育系网页。
教务处 学生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