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本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要求
1.符合国家、省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2.身心健康且本学年内未出现成绩不及格的情况;
3.不设置文理科限制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主要采取专家提问的方式。
三、其他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经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3.本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2月29日